回娘家 歸寧 做客 返外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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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寧,回娘家,做客,返外家

歸寧,古時流傳下來的禮俗,又可稱為做客、返外家(閩南語、粵語用法),俗称回娘家,指已建立家庭的夫婦(如有子女者,則大部分會攜子女一同前去)回娘家。

新婚夫婦的歸寧

相傳歸寧是先秦已有的習俗。歸寧亦可稱為回門,是指新婚夫妻在結婚的第三日,攜禮前往女方家裡省親、探訪,女方家人此時亦須準備宴客(通常於中午,稱做歸寧宴或請女婿),結束後,媒人的工作才算告了一個段落,男方須送禮給媒人表示謝意。

一般在日落前就要回到男方家裡(一說是如此比較容易生男孩),如有不得已之原因得留宿的話,夫妻需分房睡,以免對娘家的人造成衝撞。

春節回娘家

傳統上夫婦會攜同子女於農曆春節的正月初二返回娘家,多數人在回娘家時也會攜帶禮物前去。回娘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繫彼此之間的情感,但有時在此日,已嫁的女兒返回娘家後,自己的部分家人(如母親等)也返回娘家了。

傳說正月初一回娘家,會使娘家變窮。但現代人有不少已經沒有這樣的禁忌了。但也有民間說法認為,這只是婆家「恐嚇」媳婦新年時要留下來幫忙家務,而編造的藉口。

 

林茂賢指出,傳統上,新婚女兒是在初二早上由女方兄弟迎接回娘家,是以免婆家因家事繁忙,不讓女兒回家,而在傍晚前讓女兒返回婆家,則是體諒女兒必須返回婆家幫忙準備晚餐、處理家事。 娘家在嘉義,平時與丈夫、婆婆住在台北的文字工作者林麗雪說,從前母親就常常開玩笑地告訴她要對弟弟好一點,免得結婚後沒人接回娘家過年」。

婚後第一次過年,就是弟弟在大年初二清早開車到台北,專程接她與丈夫回嘉義娘家。林麗雪說,她的家族到現在為止,還保有新婚女性由兄弟接回娘家的傳統,若某個家庭沒有兄弟,大年初二可由同宗的堂兄弟接回娘家;而返回娘家時,還必須準備禮物分給娘家父母、兄弟,代表女兒出嫁後的生活過得不錯。

她表示,現代社會越來越有彈性,也不再拘泥於初二傍晚一定要返回婆家的傳統,每年過年回到南部,都會在娘家多待幾天,也能讓父母與外孫同享難得的天倫之樂。娘家兄弟有子女的,也要贈送紅包。女兒帶回的外孫,則由外家贈送雞腿,或用紅絨繩繫古錢, 掛在外孫的頸上,稱為「結衫帶」這些古俗也早已被紅包所取代 中國民俗有「二月二,龍王抬頭」的傳說,指龍王因思念女兒,在農曆二月二日抬頭朝失去女兒的方向。

林茂賢表示,中國有「二月二,家家戶戶迎女兒」的說法,農曆大年初二女兒不回娘家。 隨國民政府從中國山東遷居台灣的退休副教授鞠永久也說,傳統上,已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,中國北方也沒有「初二回娘家」的習俗。 他回憶說,家鄉的年節習俗,新年祭祖活動直到大年初二才結束,若出嫁婦女已生小孩,則由小孩提著禮物,代表父母前往外公、外婆家拜見長輩親戚,由於春節正值嚴冬,常是下大雪的日子,因此帶給外公、外婆的禮物包括饅頭、發糕等食物,也方便小朋友攜帶。